关于办理《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》的通知
各位老年居民:
根据江苏省老龄委办公室《关于印发<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>制法和管理办法的通知》和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老年人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实际,我社区将于日前开始办理《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》,具体通知如下:
一 办理对象
1﹑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申请办理《优待证》;户口在外地及外籍的老年人,在无锡定居一年以上,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《居住证》(暂住证)或《居留证》,可以办理《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》。
2﹑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须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方可办理《优待证》。
二 集中办理
1 符合办理对象的老年人带好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,进行申请登记。
2 非本市市区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,须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公安部门出具一年以上《居住证》(暂住证)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市市区户籍证明交到社区,进行申请登记。
3 外籍老年人,需办理《优待证》的,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《居留证》和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1张,到市老龄委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﹑办理领取。